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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投訴 玩家 一條 趁其他玩家不為意開秘技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cindywongkakay    時間: 12-10-2010 19:17
標題: 投訴 玩家 一條 趁其他玩家不為意開秘技
1. 投訴人 (會員名稱): cindywongkakay
2. 投訴對象 (會員名稱): 一條
3. 投訴對象 (遊戲內名稱): 一條
4. 投訴人於遊戲身份 : 6p
5. 投訴對象於遊戲身份 1p
6. 投訴對象 IP Address : 119.237.153.244
7. 控罪: 1p趁其他玩家不為意開秘技
8. 遊戲過程 (前因後果): 1p係人地唔為意時開秘技,
  為左可以影到相投訴佢放上nakuz,我留到開始左遊戲之後用秘技(robin hood)出高價的兵種,然後影左幾張相
9. 罪証 (圖片):





作者: 一條    時間: 12-10-2010 19:24
本帖最後由 一條 於 12-10-2010 19:25 編輯

玩bd個陣 1p出兵 會出落3p到 你邊到證明到我有用-3-? 你張相只係show到你用緊w0r 做咩唔影我用呀 投訴都要證明我有用先得ga.  .  .我都無用到 睇分都見到啦
作者: RZero    時間: 12-10-2010 20:23
證據不太足夠
請補上
包括更多圖片/人證等
作者: btoqdbs    時間: 13-10-2010 14:22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神乂怒火    時間: 13-10-2010 15:11
玩bd個陣 1p出兵 會出落3p到 你邊到證明到我有用-3-? 你張相只係show到你用緊w0r 做咩唔影我用呀 投訴都要 ...
一條 發表於 12-10-2010 07:24 PM

請問你點解要SET允許使用秘技呢?


作者: 一條    時間: 13-10-2010 18:41
有無話唔俾set先 只係話唔俾用姐 大家睇番張相 如果我有用 點番小分過佢呀
作者: RZero    時間: 13-10-2010 19:04
請投訴人於3天內補上新證據
否則投訴不成立
作者: leon5678hk    時間: 14-10-2010 18:14
請投訴人於3天內補上新證據
否則投訴不成立
RZero 發表於 13-10-2010 19:04



    其實我覺得呢句野冇咩用 因為好多人都會開新既帳號投訴人投訴完又唔用 咁樣投訴都唔知有咩用 好似呢個POST咁 睇投訴人資料都知新帳號啦 投訴完又唔理個POST咁投訴有咩用?
作者: 一條    時間: 14-10-2010 18:49
我覺得d人好9 . . .
作者: HarrY_C_H    時間: 16-10-2010 12:49
我覺得d人好9 . . .
一條 發表於 14-10-2010 18:49

我唔係幾覺你唔狗囉.上次玩snow war 唔夠打就改圖玩bug map
作者: 一條    時間: 16-10-2010 14:23
哈 我用bug map? 拎證據啊~ 拎張相出黎話我有用到囉
作者: hihicame    時間: 1-11-2010 19:32
哈 我用bug map? 拎證據啊~ 拎張相出黎話我有用到囉
一條 發表於 16-10-2010 14:23

你有冇d新意架
作者: SaM頭    時間: 1-1-2011 18:37
平心而論, 呢個投訴區制度跟住唔健全
要投訴既人, o係好難先會申訴成功既情況下,
往往得返黎既feedback係因為 "證據不足" 而黎既一肚氣
仲要俾人扣分
被投訴既, 往往瀟遙法外
做到咁不如乾脆執左佢反而冇咁嬲
作者: 小嫦    時間: 5-2-2011 13:33
平心而論, 呢個投訴區制度跟住唔健全
要投訴既人, o係好難先會申訴成功既情況下,
往往得返黎既feedback係因 ...
SaM頭 發表於 1-1-2011 18:37


我今次第一次投訴完之後,完全體會到呢種感受…
本來我都無咩所謂,只係想幫忙執法人員,維持樂古既秩序…
我根據要求,用了整小時的時間(我對電腦不太在行)去cap 圖,所要求的資料都有了,被投訴人不願答辯,最後要求我提供人證…如果需要人證,為甚麼不在投訴要求內加上?
那麼我當時就一直留下至完場,請其他人作證也可以。
其實那個人的行為,當時不開心,過一會也可以淡化,但花了時間投訴,卻因為這樣,投訴不成,更反而歸類於投訴不成立,活像我在亂投訴人。
心裡的確有點不是味兒…
再回想一次,當真遇上不平事,投訴成功機會微乎其微…
那麼,犯事的人只會變本加厲。
可否加入一些元素如會員資歷?新會員需要更多證據等等。
唉…執法人也有他們的難處,如何取捨?
作者: 兔年快樂    時間: 5-2-2011 1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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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兔年快樂    時間: 5-2-2011 1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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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Zero    時間: 5-2-2011 20:49
大家有任何意見請到此
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viewthr ... &extra=page%3D1
另外兵堡高手先生
本人且看閣下此分身尚未犯意才沒有把閣下禁言
本人希望閣下可以多作有建設性的留言
而不是帶有惡意的對本區作出攻擊
作者: 兔年快樂    時間: 5-2-2011 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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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Zero    時間: 5-2-2011 21:35
RZero 你成日兵堡高手兵堡高手
你不如做多o的建設性既野啦
人地新帳號又話兵堡高手
投訴管理員處事又係話兵 ...
兔年快樂 發表於 5-2-2011 21:30

反應這麼大幹嘛?
只是在提醒一些滋事分子注意一下
難不成這樣不會提升對戰區整體質素?
作者: 兔年快樂    時間: 5-2-2011 2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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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Zero    時間: 5-2-2011 21:42
我說過其分身與正身都有過不同的流動ip
截圖沒有任何意思
另外我絕對沒有說過閣下是兵堡高手的分身
恕本人未知是否有任何誤會
作者: 〝紫鎧*    時間: 3-4-2011 00:13
玩都要開秘技 不如吾好玩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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